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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慶幸自己在什麼也學不精的情況之下,至少還會唱歌,當然每個人都會唱歌,所以大家都該感謝上帝。這個唱歌的定義,並不是要像歌手一樣,唱歌要富有技巧、表情,我認為一個會唱歌的人,只需要感動別人就夠了。

可能是因為聽多了哀傷的歌,所以唱起歌來,會投入到自己都想哭的地步(如果我一個人在家的話),很恐怖。記得有位可愛的天兵,問我唱歌要怎麼有感情,我當時真的不知道怎麼回答她,不過現在我知道答案了,投入和融入是最最重要的關鍵所在。

我很佩服寫曲者,但如果沒有寫詞人把這首歌的意境表達出來,這首歌就變的毫無意義。所以,無論如何好聽的旋律,歌詞是成敗關鍵。

我很喜歡聽歌,人人都知道我是耳機不離耳朵的嚴重重聽者,聽起歌來可以什麼都聽不到,如果遇到一首好歌,就會直接投入那首歌的意境,開始發呆(雖然無時無刻都在發呆)。

我很喜歡一個人唱歌,因為自己唱給自己聽,也會覺得很好聽,不需要聽別人的評價,因為我不是歌手,我把所有想發洩的情緒,全部灌輸到歌曲裡,一次釋放出來,自己的情緒也會好很多。不管是搖滾、抒情,不管是憤怒、悲傷,通通發洩出來,管它會不會破音,理他是不是走音,我只要我好就好,唱完就是一個字,爽!

最近聽到阿妹的一首歌,歌詞寫的很棒,叫做「如果你也聽說」。我覺得阿妹真的很厲害,這首歌真的會讓人起雞皮疙瘩,因為它夠難唱,但阿妹又唱的好聽,這才叫做歌手。

我歌,所以才會感覺到自己仍然存在,迴盪在四處的迴音,會消失;在心裡的動盪,卻絲毫未曾減少。

還好我會唱歌,要不然我現在應該是個瘋子。這句話一點都不誇張,因為我的情緒常常滿溢,無處可以抒發,唯有亂吼亂叫的唱一唱歌,我才會好多了。我果然是個瘋子,唉!

數學重修快結束了,God Bless Me!讓我通過吧!雖然老師always都在算錯,always都在威脅要當人(也要當的到我呀),雖然我曠課快十五節,即將要被扣考,不過只剩下一天,要我曠到十五節還真有難度,這個額度不用的人真是棒槌,快點期末考,反正我一定會過(囂張吧),我完全不曉得我是怎麼被當的,因為重修班老師敎的我不知道幾百年前就會了,那我是怎麼被當的?!他上課我都沒再聽,小考還是一百分,可見他真的把我們當白痴在敎,這會讓我討厭重修,因為感覺上被人家汙辱了!

我要去看電視了,That's all.

By the way,要約出去玩的,請約在8/6日以後,8/6日以前都不克參加,因為沒錢。大家都是月光族,而且我上個月沒拿薪水。最近要去找工作,因為重修要結束了,在八月中旬以前,天天沒事幹,還有要考慮讀哪個系,就快截止了,我仍然毫無頭緒。接下來應該都在打Twitter,因為我又懶惰打那麼多字了。Twitter真是幫助我偷懶的好物。

至於Twitter在哪?請看旁邊連結列的Twitter Badge,它會第一時間更新我在那裡打的東西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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